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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杰辜鸿铭操着十几国外语留恋着一夫多妻-【xinwen】

发布时间:2021-10-12 09:28:28 阅读: 来源:剥线机厂家

辜鸿铭13岁到欧洲接受西洋教育,可谓全盘西化的学者,却是一副灰白小辫、长袍马褂。一生获13个博士学位。精通9种外语。反对西方共和却热衷中国帝制,视妇女缠足为国粹、一夫多妻为天理。年过花甲,背诵6100多行的长诗《失乐园》一字未错。这就是狂儒、怪杰:辜鸿铭。他10 岁那年,这个叫汤生的,有着一半中国血统的小男孩儿,跟随他的英国义父母布朗夫妇来到伦敦。按照中国父亲的交代,他在伦敦始终穿着长衫马褂,留着长长的辫子,为的是,永远记住自己是个中国人。因此,他在英国常遭遇尴尬,“他到南安普敦的旅馆以后,竟曾被女招待当作小姑娘。去男厕所方便时,他被逮了出来,并被呵斥道:‘姑娘,那边才是您应去方便的地方,请从这里出去吧。’他只好被带到女厕所蹲着方便,因为他梳着发辫”。他在这里,长大了许多之后,有一天,他坐在电车上看《泰晤士报》,几个同车的英国年轻人觉得好玩,嘀咕着想是要羞辱他来找乐子。起初不理他们也就算了,可那几个英国年轻人越发地来劲,他则设了个欲擒故纵的“套”,干脆把报纸倒过来看,这下几个英国年轻人可算找到了话茬儿,便大声地说:“看,那个中国小子连字都认不得,还看什么报纸呀!”等到对方丑态毕露,这时,汤生用纯正娴熟的英语把报纸上的整段文章念出来,然后说:“你们英文才26 个字母,太简单,我要是不倒着看,那就一点意思都没有!”那帮英国小子一听都傻了,赶紧灰溜溜地下车跑掉了。在他后来的犀利的评论文中说——那帮英国人,实在是太聪明,像所有现代“文明人”一样具有一种歪曲事实的智慧。中国人喜欢这个故事,因为辜鸿铭为他们出了气。抑或由于类似的邂逅多了,便在他心里有了——一座英国人在国际交往中蛮横无礼的“纪念碑”。在后来的著述中,他多次以不屑的口吻提到大不列颠的群氓崇拜(worship of the mob)。在他看来,以商业主义的自私与懦弱为核心的群氓崇拜最终导致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当然,这其中有着一个十分复杂的逻辑关系,也有或多或少的独特的辜氏诡诈辩才成分。辜鸿铭原是混血儿他的先祖本姓陈,世代在福建厦门同安以捕鱼为生。后来他的祖先中的一支迁移到马来亚——这个热带南洋小岛当时已被英国人占领,改名为“威尔斯王子岛”,他的祖辈们已同征服者打了多年交道。汤生之曾祖父辜礼欢,作为“当地最可敬之华人”,被初登马来半岛的英国人委任为地方的行政首脑——首任甲必丹(Captain)。这位“头人”生有八男三女,儿子中数辜安平、辜国材和辜龙池三人最有出息。辜安平自幼被送回国内读书,后来,在林则徐手下做官,不久后奉调台湾任职,并从此定居台湾。辜国材和辜龙池则继承了辜礼欢的心传,在政治上继续与驻在马来半岛的英国殖民者保持合作关系。辜国材因有外交头脑,受派随英国人、东印度公司要员莱佛士爵士率领的舰队登陆新加坡,在这片新开辟的土地上大展才智,成为来新加坡闯天下最早的中国人之一。辜龙池在吉打州政府里任公职,因对地方建设卓有功绩,被吉打苏丹授以拿督勋衔。“头人”还有个儿子,他却不喜从政,乐得在槟榔屿的橡胶园里帮助英商布朗搞经营,颇受老板信任,遂成为密友,他就是汤生的父亲辜紫云,汤生的母亲是葡萄牙人。汤生乃辜紫云与葡萄牙母亲的次子。混血儿的体态,超凡的天赋,伶俐的思维,与众不同的性情,使小汤生深受英国人布朗的喜爱。布朗收他做义子,汤生10 岁那年,即1867 年前后,他随义父踏上了苏格兰的土地,被送到当地一所著名的中学,受极严格的英国文学训练。对他的学业,义父作了周密、细致的安排,这位英国绅士对养子的寄望极高。布朗曾告诉汤生:“我若有你的聪明,甘愿做一个学者,拯救人类;不做一个百万富翁,造福自己。让我告诉你,现在欧洲国家和美国都想侵略中国,但是欧洲各国和美国的学者却多想学习中国。我希望你能够学通中西……能够给人类指出一条光明的大道,让人能过上真正是人的生活!”我的学识是用眼泪换来的据说,课余的时间,布朗就亲自教汤生学习德文。布朗的教法有异于西方的学习传统,倒有点像是中国的私塾先生。布朗要求他背诵歌德的长诗《浮士德》。布朗告诉他:“在西方有神人,却极少有圣人。神人生而知之,圣人学而知之。西方只有歌德是文圣,毛奇是武圣。要想把德文学好,就必须背熟歌德的名著《浮士德》。”义父总是比比画画地边表演边朗诵,要求他模仿着其表演动作背诵,始终说说笑笑,轻松有趣。汤生极想知道《浮士德》书里讲的是什么,但义父坚持不肯逐字逐句地讲解,说:“只求你说得熟,并不求你听得懂。听懂再背,心就乱了,反倒背不熟了。等你把《浮士德》倒背如流之时我再讲给你听吧!”半年多的工夫,他终于稀里糊涂地把一部《浮士德》大致背了下来。第二年布朗才开始给他讲解《浮士德》。英国义父认为越是晚讲,了解就越深,因为经典著作不同于一般著作,任何人也不能够一听就懂。这段时间里汤生并没有停止对《浮士德》的记诵,已经做到了所谓的“倒背如流”。学完《浮士德》,他又开始学莎士比亚的戏剧。义父为汤生制定下了半月学一部戏剧的计划。8 个月之后,见汤生记诵领会奇快,计划又改为半月学三部。这样大约不到一年,他已经把莎士比亚的37 部戏剧都记熟了。汤生所在的中学课业本来就很繁重了,但由于他各科在义父身边都提前打下了基础,整个学习的过程便显得毫不费力。依照英国义父的计划,他应该先在英国学文学、史学、哲学及社会学,然后再到德国学习科学。学成之后才可以回中国研习传统文化。布朗当初确实没有看走眼,他14 岁时,学术造诣就已经非一般人所能比。他只用了短短四年的时间,不仅初步完成了义父拟定的家庭教学计划,而且基本上修完了所在中学的各门主要课程。布朗不禁暗自为养子的聪明而感到骄傲。他还在学校里初步掌握了拉丁文和希腊文,其他课程的成绩也都很出色,已经可以申请毕业了。这一年,他以优秀的成绩完成了各种课程,被义父送到德国,不久考入莱比锡大学,获土木工程文凭。大约在1872 年春季,他回到苏格兰,正式进入英国古老的名牌大学——爱丁堡大学就读。他在这里的专修课程是英国文学,同时兼修拉丁文、希腊文、数学、形而上学、道德哲学、自然哲学等科目。他在学习拉丁文、希腊文时,立志遍读爱丁堡大学图书馆所藏希腊、拉丁文的文、史、哲名著。刚开始时,读了多少便能背诵多少,没觉出多么困难;后来随着阅读量的逐渐增大,渐渐感到吃不消了。他要自己坚持,再坚持,一定要一路背诵下去。这来自东方的一尾小鱼,自由自在地遨游于西方文化的大海,经过彻头彻尾的西方学术训练,最终在爱丁堡大学校长、英国著名作家兼历史学大家、社会批评家卡莱尔引导下,栖息到浪漫主义的文学海岛之上。卡莱尔、阿诺德、罗斯金、爱默生等人抨击资本主义的精辟格言,他都烂熟于心。什么“现今的王国是人民贫困的根源”,“如今的西方是混乱加一条枪”……在他年轻的心灵引发了不小的震动。在浩瀚的书海里,他倾听到了欧洲先贤们对中国文明表示的由衷赞赏。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1716)说:“我们从前谁也不相信世界上还有比我们的伦理更美满、立身处世更进步的民族存在,东方的中国,现在给了我们一大觉醒。”在莱布尼茨看来,中国文化是医治西方弊病的良药,为此向欧洲社会发出忠告:“我们目前处于道德沦落难以自拔之境,我甚至认为必须请中国派遣人员,前来指导我们关于自然神学的目的和实践,正如我们派遣传教士到中国传授上帝启示的神学一样。”他也追寻了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相关语录:“中国是世界上唯一的将政治和伦理道德相结合的国家。”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更是赋予中国神圣的色彩,令人向往。这或是一种文化认识上的“弯曲”现象,然而,西方社会的文化精英,连同歌德、狄德罗等一长溜的大人物的话,成了他了解和认同祖国文明的兴奋剂,并由此深刻地影响了他的一生。布朗认为汤生的英文和德文水准已经超过了一般大学毕业的文学学士,将来足可运用自如了。到后来,不仅希腊文、拉丁文,即如法、俄、意各国的语言、文学,他也能做到一学就会,触类旁通。据说他回国后,除本国语言外,尚能操九种语言与人交流,其基础主要是在爱丁堡大学读书时打下的。对此,他则自谓“吃不消”。晚年他曾对人说:“旁人只看见我学习得多,学习得快,他们不知道我是用眼泪换来的!”当回忆起读书时的往事,他也不禁慨叹道:“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他是个记忆天才。连西方一些饱学之士,都畏惧与他交谈,因其所读之书,不仅有为那些学者未曾翻阅的,还有世间无法获得的孤本。曾师从辜鸿铭学英语的凌叔华,曾亲耳听过年过花甲的他背诵弥尔顿的那首6100多行的无韵长诗《失乐园》,居然一字没错! 他所教授记忆之法,谓初步为感动(impression),次步为保留(retention),终为回忆(recollection)。当外国人向他请教因何有如此记忆力时,他则说,你们外国人用脑记忆(remember bybrain),我们中国人用心记忆(remember by heart)。1877 年4 月,他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所有相关科目的考试,在英国文学方面的学位考试中又表现非凡,顺利获得了爱丁堡大学文学硕士学位。这一年他仅20 岁。而后又到牛津大学进修了一段时间,旋赴意大利、奥地利、德国等地游学。他自莱比锡大学毕业后,取得哲学博士学位(一说硕士)后,义父又为他联系入巴黎大学,他又转赴巴黎,短期进修法文,意在学一些法学和政治学。其间数年,他穿梭般求学于莱比锡、爱丁堡、伯明翰、柏林、巴黎等著名大学。其实当时汤生只22 岁,即已遍学科学、文学、哲学,并熟谙各国语言,造诣绝非一般中国留学生可比。他凭着自己的天才和勤奋,成为一位学识渊博、满腹经纶、能言善辩、笔走飞鸿、大器早成的青年学者。此时父母已先后过世,他决心遵从父亲“回到东方来,做个中国人”的遗命。布朗支持他重归东方,这位善良友好的英国绅士真诚相告,带他到欧洲求学的目的,是为了给他安上一副具有透视能力的西洋眼镜,会通中西,日后担起强化中国、教化欧美的重任。指出大不列颠的“群氓”品性,即英国足球流氓的特征“群氓”一词来自法国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 Le Bon,1841-1931)的著名作品《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这部著作脱胎于法国大革命的记忆,在沉淀了感受后,经由记忆得出了分析与论断。勒庞发现并按照自己的理解梳理分析了群体心理,却无法阻止它们的发生。目前,“群氓”已成为一个专有名词。按照勒庞的说法,群氓就是聚集起来表现为同质均一的心理意识的人类群体,他们拒绝理性而复杂的思考,对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只简单地选择两个极端,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误。这位研究者在导言里说:“创造和领导着文明的,历来就是少数知识贵族而不是群体。群体只有强大的破坏力。他们的规律永远是回到野蛮阶段。”这个定义听起来,跟我们的社会体制、所受的教育有点格格不入。他说,当时的欧洲“是混乱加上一条来福枪”,一种为维持秩序而对物质力量的利用,那里的政治家们不再敬畏上帝,而只崇拜(或者说是一种恐惧)群氓——乌合状态的民众。如果在英国感受一场足球流氓闹事,那可能会对辜鸿铭的“大不列颠群氓”加深理解。2005 年9 月,莱克茜· 亚历山大编剧兼导演的《足球流氓》(Hooligans )公开上映。所谓“足球流氓”,其平时一贯表现不好,品行恶劣,道德素质低下,经常在足球场上寻衅闹事,劣迹斑斑。他们到足球场并非是为了欣赏足球赛事,而是借看球之名发泄情绪和寻找刺激,并故意制造事端。说到英国足球流氓的诞生,要回溯到二战之后的欧洲重建期,那时的英国人心情苦闷,看球风气遂即滋起,数中下阶层的青少年尤胜,偶尔会有失控的场面,例如球迷冲进球场以及小型的斗殴等,由于当局控制不力,逐渐形成了“次文化”现象。足球场上酿成的悲剧骤然增多。在所有的这些现象中,模仿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也就是社会认同起了关键的作用。随着斗殴愈演愈烈,足球的“次文化”在20 世纪的整个70 至80 年代日益被视为“犯罪”,当局开始动用警力予以取缔。政治力量的介入使得这种“次文化”也跟着被快速地政治化,反而更满足了青少年群体挑战权威的快感。英国政府早期的处理不当所造成的这一社会情绪的扩散,不能说不是一种激化原因。假设英国早年即重视青少年中的“维特效应”,并把这种暴力行为视为“次文化”问题来处理,或许“足球流氓”问题就会向另外一个方向发展也未必。说到20 世纪80 年代的英国足坛,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并不是利物浦队的称霸天下,而是臭名昭著的英国足球流氓。这些人以球迷的身份随球队一路征战,在欧洲各地制造了一系列的惨案。1985 年5 月29 日,英格兰利物浦队与意大利尤文图斯队进行欧洲冠军杯决赛期间,爆发球迷骚乱。先是英国足球流氓寻衅滋事,扰乱球场;接下来的是,隔离两队球迷的围墙被挤倒,意大利球迷遭到涌过来的英国足球流氓的杀戮,在数万人的目击下,39 名球迷当场死亡,300 人受伤,整个海瑟尔球场变成了血肉的磨坊。1989 年4 月15 日,足总杯半决赛,利物浦队在希尔斯堡与诺丁汉森林队交手,结果由于发生球迷骚乱事件,造成了96 名球迷死亡,其中大多数是利物浦队的球迷。早岁游学欧洲列邦的经历,让辜鸿铭对于欧洲的现代文明,及时地予以确认,他说过:“必须承认,今天欧洲的现代文明在征服自然方面的确取得了成功,而迄今为止,尚没有任何别的文明能达到这一点。”同时,他认为:随着文明的进步,人类逐步发现,在征服和控制人类情欲方面,还有一种比物质力更加强大和更加有效的力量,名曰道德力。在过去的欧洲,这种曾有效地征服和控制人们情欲的道德力是基督教。可如今这场血腥的战争已超越了它,它似乎已经表明,基督教作为一种道德力量已然失去了效用。在他看来,如果说,这场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最终根源是大英帝国的群氓崇拜;那么,这场战争的直接原因则是德国的强权崇拜。他的结论令世人惊愕不已。1880 年,他登上了去马来亚的轮船,被英国殖民政府派往新加坡,在辅政司任职。1881 年岁末,他偶然认识了清廷派赴南洋诸地宣慰侨胞并与英国殖民当局办理交涉的马建忠,经过三昼夜的倾谈,他的人生观及生活方式发生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由此他倾心仰慕祖国文化,决心回国为灾难深重的祖国效力。他向殖民当局辞职后不久,即来到华洋杂处的香港,埋头苦读汉学著作和中国经典,对中国学术思想恍然醒悟,写出了平生第一篇有关中国的论文《中国学》,文章概述了西方19 世纪以来的汉学发展情况,严厉批评了西方汉学家们的治学态度和学术不足。此文在《字林西报》上连载后,他兴冲冲地赶到上海,想请教马建忠,未如愿相遇,乃随处旁听一些塾师讲授“四书”。其中,“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大学》里这句本意是说洗澡的话,却给他留下至深印象,他进一步悟道:精神上的洗礼,品德上的修炼,思想上的改造,又何尝不是如此?联想到基督教徒的每日忏悔,汤生决意要使自己废旧图新,追求中国精神,并使之完美。他借用“汤之盘铭”之句,给自己取了个字,叫鸿铭。鸿者,弘大之意。商汤王在洗澡盆上刻写警语,他将此义放大,刻在心中,使之成为自己的座右铭。他所指出的大不列颠为代表的“群氓”品性,形象地说,其特征与后来出现的英国足球流氓现象颇为神似,活脱脱一副声称用武力维护圣教,实则肆意抢掠的西方暴徒皮萨罗(Franeiso Pisano)的形象。在他看来,这样的人,未能认知“礼”,放荡不羁,就是一群乌合之众,其特征就是不能按一个良民的标准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本质上则像是有待戳破的可怜虫的美梦。辜鸿铭在《中国人的精神》中探讨着国人的礼仪制度和精神方式,摆出为国粹做辩护士的滔滔气势。他说:希伯来文明曾授予过欧洲人以“义”的知识,但没有授予“礼”,希腊文明曾给过欧洲人以“礼”的知识,但未兼及“义”,而中国文明,其教化是“义”“礼”并重的。欧洲人以犹太教的《圣经》为蓝本,建立了他们现代的欧洲文明、这部《圣经》教导欧洲人要热爱正义,要做一个真正的人,要行得正。而中国的四书五经——孔子为拯救中华民族而设计的文明蓝图,虽然也这样教导我们中国人,但它还补充了一句:“要识礼。”简而言之,欧洲宗教要人们“做一个好人”;而中国的宗教则要人们“做一个识礼的好人”;基督教叫人“爱人”;而孔子则叫人“爱之以礼”。他对西方文明有着深刻的认识,在思想上对西洋物质文明有所批判,并且认为西方民族的富强是由于战争和掠夺,所谓西洋“文明”,流弊无穷,他说,现在的欧洲,人们拥有一种满足心灵而不是头脑需求的宗教;有一种满足头需要而忽视心灵渴望的哲学。而中国的儒学不是宗教却能代替宗教,因此,其中必定存在像宗教那样能给众生以安生感和永恒感的东西。因此,西方应当吸取中国文明的优点,用以补救。自由,即循规蹈矩,学会适当的约束自己一个在英国语言和文化下长大的中国人,成年后蓦然回首发现了中国文化的精神。在《春秋大义》中他说,最好的文明不是能制造马力大的机器,而是能培养出最优秀的人——温良恭谦的君子。他还说:“当今人们爱奢谈什么追求自由,可我敢说,要获得自由,真正的自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循规蹈矩,即学会适当地约束自己。看看革命前的中国吧——那里没有教士,没有警察,没有市政税和所得税,总之,没有这类使欧美人民苦不欲生的东西。”在他看来,那些接受了“西方文化标准”的中国人更是不肖,他们学会了背叛。这些人从欧美人那里,从欧美群氓那里,学会了怎样放荡不羁,怎样不按一个良民的标准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从而变成了一群乌合之众。在北京,他们成为一群被英国外交官和海关税务司怂恿、纵容和推崇的乌合之众。他指出,在欧洲,对物质力的迷信进而崇拜暴力,而对上帝的敬畏之心早已荡然无存。他提醒人类告别动物的蛮荒。他提到,剑桥的迪金森(Lowes Dickinson,1862—1932)教授的一篇题为“战争和战争的出路”的文章说,要“招进群氓”,由此将为欧洲带来革命和混乱——一场更大的灾难。他进一步认定:“今天欧洲文明的基本谬误,正根源于对人性的错误认识,即根源于人性本恶的观念。因为这种错误的观念,欧洲的整个社会结构总要依赖于武力来维系。”在他看来,“压在欧洲人民身上的便不是如此多的战争,而是不断地武装自己的需要,一种必须利用物质力量来保护他们自己的绝对的需要”。与之绝然不同,“在中国,战争是一种意外事故(accident)……我们中国人是会打仗的,但是我们并不生活在战争的渴望之中”。其中更为深刻的原因是:“在中国,每一个个体之所以不感到有用物质力量保护自己的必要,是因为他确信公理和正义被公认为一种高于物质力的力量,而道德责任则被公认为一种必须服从的东西。”完全是率性而为,1885 年前后,辜鸿铭在折回香港的船上,曾舌战几位肆意诋毁中国的洋鬼子,为同船的广州候补知府杨玉书所引为奇遇,乃向两广总督张之洞引荐。于是,他进入了晚清重臣张之洞幕府之中,被委为洋文案,办理邦交诸务。关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诱因,他说:正是我们自身的自私与怯懦导致了今日世界上的群氓与群氓崇拜。这是因为,自私使我们见利忘义,而怯懦则使我们不敢单个地去反抗群氓。人们往往认为今日世界的主要敌人和危险是德国军国主义,我则以为它们恰恰是我们自身的自私与怯懦,这二者结合,从而产生了商业主义。这种商业主义精神笼罩世界各地,尤以英美为最,它构成了当今世界的大敌。所以我认为,今日世界真正的、最大的敌人是体现在我们身上的商业主义精神,而不是普鲁士德国的军国主义。在他的认识中,以自私与怯懦为特征的“商业主义”,差不多是大不列颠为代表的“群氓”品性的精神根源。按照他的逻辑,由于不懂“礼”而喜欢仰仗实力的商业主义精神,因而产生了自私与怯懦,最终沦为英国的群氓崇拜,又由于群氓崇拜的泛滥而导致了德国的强权崇拜教和军国主义,最终促成了战争的爆发。他回国初期虽然脱下西装革履,换上长袍马褂,但思想和行动上并不怎么保守,对洋务运动也颇支持。他订阅上百种世界各国报刊,凡闻外国有新发明及有关时事,必向张之洞逐句翔实解说,以作启迪之助,而张之洞每次“辄危坐安乐椅中倾听不倦”。他当然也在为多灾多难的中国设置蓝图,只不过他的办法,既不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报复,也不是以科学的残杀互相回敬,更不是通过部分地或全盘地将中国西化,而是使中国更加中国化,用中国文明的道德力量去对付西方枪炮。温和地对待罪人,宽容地对待违法者。他甚至认为:制止一种社会和政治罪恶,以及改革世界之儒教办法,是通过一种自尊和正直诚实的生活,赢得一种道德力量,孔子说:“君子笃恭而天下平。”我以为,这就是力量,这就是中华民族唯一可赖的力量,要想将其古老的文明从现代欧洲民族的物质实利主义之破坏力中挽救出来,最好的办法就存在于这种古老的文明之中。他的国学是留欧回来改弦更张后自修补习的,时已进入“而立之年”。张之洞幕中多翰林、进士,他遍请这些老先生们教他汉学,得到的回答却是千篇一律:你是读洋毛子书的,没有资格读我们中国的圣传。幸有总督大儒张之洞收下他这个门徒,亲炙中国文化。他在张之洞的引导下,一头扎进儒家经典,钻研六经子史。他把《康熙字典》作为初学的课本,因此所识汉字比一般国人还多。由于他好辩善骂,词锋尖刻,往往使人难堪,那些衔恨他的人,故意选择经书中难懂的词句,拿来质询难为他,令初涉汉学的他瞠目结舌,满脸羞涩,久久不能措一辞。一代鸿儒沈曾植还当众羞辱他:“你说的话我都懂,你要懂我的话,还须读二十年中国书。”经此种种刺激后,他反而更加发愤用功,自号“汉滨读易者”,沉酣寝馈于中国典籍之中。惯于执著思维而富于领悟力的他在研读经史时,即使遇到诸难,定会付出不懈的努力,面对人们的疑惑猜度,他会爽然答道:“道固在是,无待旁求。”徜徉于西学和国学的海洋,辜鸿铭的平生主张及学说大旨,最终体现在他的《春秋大义》及英译《中庸》中。在他的文化思想中,最基本的观点,即可作为他的文化思想逻辑核心的,是对civilization(文明)的理解。这也是他执著于儒家文明的思想底蕴。辜鸿铭后期的著述,主要是赞美、推崇儒家文化,由一名辩护者转为一名传道者。在欧战期间,他不遗余力地把中国的孔子之道推荐给西方人,认为这是“贤人的宗教”,可以把欧洲从战争的困境中拯救出来。在1915 年出版的《春秋大义》里,他如是偏执地告知:要估评一个文明,在我看来,我们最终必须问的问题不是它修建了和能够修建巨大的城市、宏伟壮丽的建筑和宽广平坦的马路;也不是它制造了和能够制造漂亮舒适的家具,精致实用的工具、器具和仪器,甚至不是学院的建立、艺术的创造和科学的发明。要估价一个文明,我们必须问的问题是它能够造就什么样的人性类型,什么样的男人和女人。事实上,正是一个文明所造就的男男女女、人性类型,显示了该文明的本质和个性,即可以说显示了该文明的灵魂。当然,在辜鸿铭的学说里,世界上只有“中国文明是一种真正的道德文明”,他的文化观念上的褊狭由此可见。他认为:中国人的性格和中国文明的特点是深沉、博大、淳朴、灵敏;美国人博大、淳朴,但不深沉;英国人深沉、淳朴,但不博大;德国人深沉、博大,但不淳朴。因此都难以理解真正的中国人和中国文明。相对来说,只有法国人还差强人意。他把这种道德称之为“良民宗教”。主张男人应留辫纳妾,女人应缠脚吸鸦片。面对勃然而兴的维新思潮,辜鸿铭生怕因之毁弃中国文化,于是,精于西学的他,在那不平静的年代里,却“独静谧,言必则古昔,称先王,或为谐语以讽世”。他不仅没有明显激进的思想表现,当张之洞让他筹办一份译介西学西政的报纸时,他竟断然拒绝,声言即使有上谕也不从命。事后,他还专门拟就《上湖广总督张书》,文中大讲儒教尊王之旨、义利之辨、忠恕之道,备陈西政之失,认为“好论时事,开报馆,倡立议院”,是西洋乱政之所由来,而且“民气一动,不可复静,驯至辩言乱政,将不可收拾”,总之,既危害君权,又惑乱民心。一些研究者指出,此文可视为他从究心西学到彻底转变为一个地道的文化保守主义者的标志。他说,孔子告诫中国人不要抛弃他们的文明——在一个真正的社会和真正的文明里,在一个具有真实可靠基础的社会与文明中,人们也是能够过上真正的生活、一种心灵的生活的。他说,儒教中的祖先崇拜和忠诚,使中国人民在活着的时候得到了生存的永恒感,而当他们面临死亡之时,又由此得到了慰籍。后来,他还变本加厉地认为:“以欧美的学说,变更中国的政制,这是乱中国有余,救中国不足。”当时,士大夫和知识分子正在为摆脱西方“食肉民族”纷纷发表救国主张……他的中国文化的认识,不同于汉学家之注重枝节问题,他则以能“识大体”自傲。文章虽不长,却可以牵涉中西政体、法律、宗教、语言、文学等大题目。早期的中西文明比较,除学识外,更需要领悟力、直觉以及整体的把握。他在这方面,确有所长。比如,关于儒家不是宗教却又扮演宗教职能、关于汉语简洁且适合于传情,以及“真正的中国人”拥有童心与智慧,故“永远有一种带诗意的宁静而具幸福感的精神状态”等,都并非无稽之谈。他的论述逻辑:中国语言的学习,“除非你变成一个孩子,否则你就难以学会它。”进而,究其原因,就在于儿童就像中国人一样,是用心而非用脑去记忆,由此证明了这样一个假设,中国人过着孩子般的生活——一种心灵的生活。他说,中国人的温良,不是精神颓废的、被阉割的驯良。真正的中国人的礼貌则是发自内心、充满了一种类似于名贵香水般——instar ungnenti frgrantis——奇异的芬芳。孔子所传的国家宗教是一部名分荣誉法典,而且,孔子通过君子之道来制定这部法典的。他说:“这种‘礼’就是良民宗教的本质,就是中国文明的奥秘,同样也是德国人歌德教给欧洲人的新文明的奥秘,即:不以暴抗暴,而应诉诸义礼。事实上,要想清除强权及其这个世界上:一切不义的东西,都不能依赖强权,而只能靠我们每个人优雅得体的举止、以礼来自我约束,非礼毋言,非礼毋行。这就是中国文明的精华和中华民族精神的精髓所在。”其辩才之高明,着实令人击节称奇。他决心把中国文化这块西洋人不啃、也啃不动的骨头拾起来,教化西洋人。在他的儒家经典的翻译中,他积极为那些不谙中国文化的西方读者着想,帮助他们理解中国儒家经义,乃别出心裁地引用歌德、卡莱尔、爱默生、阿诺德和莎士比亚等西方著名作家和思想家的话,来注释其中的有关经文,并借此表达他对儒家经义的理解。比如在其英文译作《论语》的主标题下,他特地注明:这是“一本引用歌德和其他西方作家的话来解说的新的特别翻译”。如此“特别翻译”,通过他的特有想象与技巧得以实现,其中既需汉学功底,更需深厚的西学造诣,终于达到了“信达雅”的地步。据称,此后他每翻译一部中国典籍,一旦脱稿,欧美列国争相传译。与严复、林纾不同,他不愿向国人译介西方文学。唯一的例外,是20 世 纪初在商务印书馆出版过一本英译汉的小册子《痴汉骑马歌》。该诗是英国诗人William Cowper 的一首叙事长诗,共63 段,描述了布贩子出游的趣事,全诗诙谐生动。他用五言古体译过来,效果极佳。虽然他出版的汉文著作仅有《张文襄幕府纪闻》、《读易草堂文集》几种,但罗振玉还是给他戴上了“醇儒”之桂冠,并言:“君之文为天下之至文,沉疴之药石,非寻常学者可等类齐观者也。”他毕生逆西学东渐之潮,不懈地向世界传播中国文化,是中国人中独立完整地英译儒家经典的开拓者,极具世界效应。1910 年,辜鸿铭还获得了清廷给予的一项荣誉,即以其“游学专门列入一等”,赏给文科进士。他为中国文化辩护多来自西方人的偏见言论回应。当他读到,一位英国教授说:中国人不需要宗教,是由于蒙古人种的黏液质头脑及不善思辨所造成的。他反驳说,中国人不需要宗教,是因为他们已经受教于儒学。宗教最初并非产生于思辨,宗教是一种情感、情绪之物,是与人的灵魂息息相关的某种东西。中国人也有灵魂,而有灵魂,就会感到宗教的需要,除非有别的什么东西取代宗教。这里,他绕开了那位英国教授关于蒙古人种黏液质头脑的侮辱性言论,也没有谩骂,或诅咒,只是据理辨争。在崇洋惧洋成风的年代,他始终高举崇尚中国传统文明的大旗。在《在德不在辫》一文中,他指出:“洋人绝不会因为我们割去发辫,穿上西装,就会对我们稍加尊敬的。我完全可以肯定,当我们中国人变成西化者洋鬼子时,欧美人只能对我们更加蔑视。事实上,只有当欧美人了解到真正的中国人——一种有着与他们截然不同却毫不逊色于他们文明的人民时,他们才会对我们有所尊重。”英国驻华外交官威妥玛研究汉学的结果,竟然得出“中国人智力贫乏”的结论。他站出来讥斥威妥玛不仅缺乏教养,而且自身恰是个智力极端贫乏者,因为不懂得中国的文化典籍有精深和浅显的层次分别,他能够看懂的恐怕也仅属其中浅显的一类。最后,辜鸿铭还不忘用幽默语调说上一句:“当威妥玛先生发狂地指责中国人智力贫乏的时候,他所看到的一定是那些专门写给孩子们的少儿读物。”英人濮兰德与白克好司合著的《清室外纪》和《慈禧外纪》等书,在西方颇为畅销,笔下对中国和中国人常极尽讥嘲揶揄之能事,他也少不了要著文反唇相讥一番。凡此种种,为西方世界重新认识中国产生了影响。他的中文虽然有时错字连篇,却能用典雅的英文宣扬中国文明,而且身体力行,主张男人应留辫纳妾,女人应缠脚吸鸦片。很多人说这只是他逆反心态的表现而已。只是将这种对于理想中国的赞美,转化成为现实生存处境(包括小脚、辫子、太监、八股、纳妾等) 辩护, 则难避“ 自大”、“昏庸”之讥。他生得一张利嘴,机智善辩,好作惊人语。却多为狡辩,强词夺理,用理不得其正,但却能自圆其说,终以巧言制服论敌,那是他的能耐,确是中外莫如。外国人问他“为什么中国人留辫子?”他如是答:“为什么外国人留胡子?”当外国佬谴责中国妇女缠足野蛮时,他必大加反击:“那么,你们西洋女子为何要束腰呢?”甚至以“壶一杯众”为一夫多妻争辩,看似振振有词,引来一时间的满堂喝彩,最终留下的是一段永恒的笑料。一次外国人邀请他宴饮,并推他坐首席。席间有人问孔子之教究竟好在哪里。他答曰:刚才诸君互相推让,不肯居上坐,这就是行孔子之教。假如行今日西洋流行的“物竞天择”之教,以“优胜劣败”为主旨,则今天这一席酒菜势必要等到大家你死我活竞争一番,决出胜败,然后定座,再动筷子。如果这样的话,今天这顿饭不知要经过多长时间才能到口呢,恐怕最后谁也吃不到嘴。众皆称妙。20 世纪初辜鸿铭在上海任职时,曾与几个外国朋友逛十里洋场。洋人见沿途艳旗高张、娼馆林立,惊异上海的卖淫妇何其多。他巧言遮丑,说:rostitude,destitude(卖淫者,卖穷也),隐含的意思是并非中国妇人品行不佳,而是因穷途末路,不得已而为之。周作人在《北大感旧录》说:北大顶古怪的人物,恐怕众口一词的要推辜鸿铭了吧。他是福建闽南人,大概先代是华侨吧,所以他的母亲是西洋人,他生得一副深眼睛高鼻子的洋人相貌,头上一撮黄头毛,却编了一条小辫子,冬天穿枣红宁绸的大袖方马褂,上戴瓜皮小帽;不要说在民国十年前后的北京,就是在前清时代,马路上遇见这样一位小城市里的华装教士似的人物,大家也不免要张大了眼睛看得出神的吧。尤其妙的是那包车的车夫,不知是从哪里乡下去特地找了来的,或者是徐州辫子兵的余留亦未可知,也是一个背拖大辫子的汉子,正同课堂上的主人是好一对,他在红楼的大门外坐在车兜上等着,也不失为车夫队中一个特出的人物。“成了十足的保皇派了。一张利嘴,几乎骂遍西方人1921年,日本著名作家芥川龙之介来华,专门拜访了他,在回国后出版的《中国游记·辜鸿铭》中记录了他的风采:论来论去,意气愈昂,眼愈如炬,脸孔愈像蝙蝠……算是妙笔的写照。还说,当我离开上海时,约翰斯握了握我的手说:“不去看紫禁城也不要紧,当不可不去一见辜鸿铭啊!”约翰斯真不我欺。关于他的国学,日本汉学家清水安三博士有段颇见心得的看法:“辜鸿铭的国学功底在于具有高瞻远瞩地批判、理解中国思想的眼光,他探究其精髓、特征及伟大功绩之所在,并指陈它的缺失,是相当充分的。在比较衡量西方文化及其思想的领域中,他是不可缺少的人物。他并非纯粹的国学家,但他只要具备理解、批判中国文化并与西方文化进行比较的能力,就足够了,因为除此之外的研究,对他来说都是多余的。”当他晚年入北京大学时,竟成为了旧派学人中的代表人物。不过,也有人认为他并不是那种冥顽不化的保守派。他的言论、举止以及他进入学术工作的状态都无不引起周围人们的无限好奇和惊诧。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就说:“我请辜鸿铭,则因为他是一个学者、智者和贤者,而绝不是一个物议飞腾的怪物,更不是政治上极端保守的顽固派。”声誉之隆,实20世纪中国文化在世界上唯一之宣传员。他由衷地赞美中国人的精神,他称:“这种能使我们洞察物象内在生命的安详恬静、如沐天恩的神圣心境(the serene and blessed mood)便是富于想象力的理性,便是中国人的精神。” 凌叔华称他“对于东西文学哲学政治研究的渊博透彻,也是前无古人可与颉颃的”。他所行虽不羁,但交友真诚,每以进德修业相勉。还在北大时,他深叹学生徒以语言文学为装饰,绝非真心向学为可惜。在《留学生与文学革命——读写能力与教育》一文中,他对那些初回国的欧美留学生欲将世界古老文化在一夜之间摧毁破坏深表忧虑。他这种关怀和担忧,由人文推及政教,他认为:“将来科学愈进步,世界战争也愈激烈,要消弭这种灾祸,非推行中国礼教不可。”诸如此类思想见解,固有新颖可取处,但有时也怪论百出。著名中国通、曾任袁世凯总统顾问的《泰晤士报》驻华记者乔治· 莫理循(George Ernest Morrison,1862—1920)虽然终生与辜鸿铭为敌,但这位自负的英国博士由衷地说:“他的英语词汇罕见地丰富,是一个语言天才。”他的语言天才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其英文造诣,孙中山、林语堂皆推之为“中国第一”。 林语堂认为辜鸿铭“英文文字超越出众,二百年来,未见其右。造词、用字,皆属上乘”。对这位精通马太· 安诺德、罗斯金、爱默生、歌德及席勒的专家,林语堂甚至认为自己“不配去接近”。曾做过清华大学校长的罗家伦说,在国外曾看见一本英文杂志里刊有辜鸿铭的一篇文章,所采用的体裁是欧洲中世纪基督教常用的问答传习体,“用字和造句的深刻和巧妙,真是可以令人拍案叫绝”。他在中国的声望,远不如在西方来得隆重。确乎如此,因为受了他的影响,欧洲一些学者对中国哲学和文化刮目相看。俄国大文豪托尔斯泰就曾写信向他请教。英国文豪毛姆认为辜鸿铭是一个“声高望重的哲学家”、“中国孔子学说的最大权威”。法国文豪罗曼· 罗兰说:“辜鸿铭在欧洲是很著名的。”丹麦评论大家勃兰兑斯称他为“现代中国最重要的作家”。就著作在欧美的阅读范围和产生过的轰动效应而言,他当之无愧称得上是近代中国第一人,在他之后,隔上远远的距离或仅有林语堂有此殊荣。因为推崇辜鸿铭,欧美国家的报刊一而再、再而三地刊登他的文章,尽管它们不少是讽刺詈骂这些列强国家的。如说英格兰人傲慢,苏格兰、德国人自私,美国人粗俗,俄国人残暴……他一张利嘴,几乎骂遍所有西方人。1920年的美国《纽约时报》星期杂志,刊有辜鸿铭的论文The Uncivilization UnitedStates(《没有文化的美国》),中间插入他身着前清顶戴、朝服,后拖一根大辫子的漫画像。生平痛骂西人而反以此见重于西人,他算是一个独特的样板。在现实生活中,他堪称是直追东方朔的能言善辩之士、一个为中外称道的讽刺天才。为此他引用孟子的语录说:“岂好辩哉,予不得已矣!”而他似乎从中找到了在其他地方都找不到的智力上的挑战。他毕生不遗余力地从事中华文化输出工作,成为中国人中独立完整英译儒经的开拓者,成果斐然,极具世界效应。1913 年,还被作为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者,这是中国人第一次享此殊荣。虽然这年度的桂冠戴在了印度诗圣泰戈尔头上,但他在西方的声望一点也不逊色于泰戈尔。极具讽刺意味的是,他在走红西方后,为他在其他亚洲国家中也带来了名望。为此,吴宓曾以“极热烈之爱国主义者”称誉他,并说:“辜氏久居外国,深痛中国国弱民贫,见侮于外人,又鉴于东邻日本维新富强之壮迹,于是国家之观念深,爱中国之心炽,而阐明国粹,表彰中国道德礼教之责任心,乃愈牢固不拔,行之终身,无缩无倦。”据传1921 年,英国文豪毛姆来华想约见他,最初这位英国人写了张字条让人送过去,请他过来坐坐,辜氏坚拒不去,毛姆不得已亲来造访,他讥刺道:“你们以为只消招招手,我们就得来?”他还尽情向毛姆发泄着对于来自西方的民族和文化歧视的愤嫉心情:“你们凭什么理由说你们比我们好呢?你们的艺术和文字比我们的优美吗?我们的思想家不及你们的深奥吗?我们的文化不及你们的精巧,不及你们的繁复,不及你们的细微吗?呶,当你们穴居野处、茹毛饮血的时候,我们已经是进化的人类了。你可晓得我们试过一个在世界的历史上是唯我独尊的实验?……”后来,毛姆在访华回忆中也承认曾受到了辜鸿铭的嘲弄奚落。在中国近代史上,他演足了自己的悲喜剧。他满怀着对新时代的愤懑和抵触情绪,却堂而皇之地宣言:“许多人笑我痴心忠于清室,但我之忠于清室,非仅忠于吾家世受皇恩之王室——乃忠于中国之政教,即系忠于中国之文明。”他“似乎只是广泛的主张皇帝,与实际运动无关,所以洪宪帝制与宣统复辟两回事件都没有他的关系。”对他的思想政见,罗振玉是倾心佩服的,尝言:“天之生君,将以为卫道之干城,警世之木铎,其否泰通塞固不仅系于一人一国已也。” 至于他把Democracy(民主)拆字成 Demo-crazy(意思为魔鬼加疯狂),既反映了他对西方民主的厌恶,也反映了他看到了西方民主的虚假一面。到头来,他为自己在人们心目中的“排外”误解而感到懊恼。晚年,他一再申明:“有人问我为什么这样讨厌西方文明,我在这里公开申明一下,我讨厌的东西不是现代西方文明,而是今日的西方人士滥用他们的现代文明的利器这点。”这位“东学西渐”的第一人,睥睨中外,作洋文,讲儒道,诚近于狂。由于过分钟情于中国文化,而一味排弃西方,使得他的思想学说又显得几分空疏,有时还像他的发辫一样,成为了别样生活的装饰。再后来由于他的“怪论”终因缺乏学理依据,又无从考证,渐渐失去了最初“轰动街坊”的影响。(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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